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——呜哇呜哇。
警车的警报声在院子外响起。
引得周围群众频频侧目。
龙皓带人站立在院子当中,示意痕检先进去拍照。
这样他们后续入场,也不用担心破坏到某些证据。
“我说怎么没在警局看到你,呐,早餐。”
龙皓将手中的包子跟豆浆交给陈末。
之前打赌输了,请陈末吃一个月早餐。
“嗯,我也不跟你客气了。”
早上刚好没吃饭,此刻赶上现成的了。
【检测到一起新瓜‘消失的怪胎’是否要吃?】
【瓜名】:怪胎。
【任务评级】:C级(案件提升)。
【任务奖励】:吃瓜点1-10000。
【任务期限】:24小时(开始计时)。
刚咬了一口包子的陈末,看着这次任务的评级愣了一下。
C级!?
之前都是D+级别,没想到这次突然跳到了C级!
案子评级是根据多方位进行评判的。
从凶手的残忍程度,到案件对社会的影响,再到侦破难度等等层面。
所以,这起案件到底哪方面比之前更严重了?
他面色不由一沉,这是又给他上强度了啊。
视线落在挑战卡上。
如果还是D+评级,他有信心把‘马伽术’也拿到。
但C级是他头都一次遇到,一时间也不敢随随便便就开始挑战。
一旦失败,这张挑战卡浪费了。
“小刘。”
王大爷亲切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。
但当看到小刘拿出手铐时,则变成了紧张加焦急!
“小刘!”
“咱都老熟人了,你看看你,手铐就免了吧。”
说着的同时,手掌在其肩膀上拍了拍,一副咱们关系好,你这么弄挺让我伤心的样子。
“好吧。”
小刘将手铐重新收起。
随后想到了什么:“晚上你想吃啥?还吃糖醋里脊吗?”
最近这几天的晚餐,都是俩人一起吃的。
他去食堂吃过后,都会按照王大爷的要求也带一份。
这才有此一问,毕竟杀人犯也有吃饭的权利,更别说是王大爷这种有一丝嫌疑的了。
“又是糖醋里脊!?”
王大爷面上露出难受之色。
“吃好几天了,换换口味吧,要我说你们警局的食堂真偷懒,天天那几样,来份土豆丝吧。”
“行,我记下了。”
“我的床没给其他人吧,我睡习惯了,比较认床。”
“……”
目送两人离去,陈末跟龙皓同时将目光收回。
这时,痕检也从客厅当中走了出来。
“龙队,末哥,可以进去了。”
房间当中很多疑似证据的地方,旁边都放置了一个数字牌子。
这些都是提醒后来进入的人,小心不要碰到。
龙皓结合陈末的叙述以及客厅当中的情况,迅速理清楚了思绪。
“挺像人贩子作案的对吧?”
“啤酒瓶应该是打小孩的,拐走时不听话?乱喊乱叫?”
不仅是他,只要是个正常人,看到这情况,都会认为地上的血迹是孩子的。
“也可能是挣扎之类的,根据邻居所说,只听到了碗碎裂的声音,并没听到喊叫。”
话音落下,眼前飘出了一行字幕。
【头脑清明自动触发!!!】
刹那间,陈末宛如吃了一百颗薄荷糖一般。
脑子非常舒服,用两个字来形容,那就是通透!
这感觉,太爽了。
思维也感觉转的快了不少。
适应了一下自己这个状态,重新将重点转回案子本身。
“也可能是挣扎之类的,根据邻居所说,只听到了碗碎裂的声音,并没听到喊叫。”
而碗碎裂的声音,应该就是这个啤酒瓶了。
至于声音在厨房发出的,啤酒瓶的位置就是厨房门口。
“你目前有什么想法吗?”
客厅当中的线索也就这么点。
碎裂的啤酒瓶,以及手掌大的血迹。
只能说明孩子被拐走时,被人贩子打过。
至于其他线索,暂时根本没有。
“我倒是有一个发现,是咱们痕检没有发现的。”
陈末语气平静的说着。
一侧的龙皓跟痕检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,齐齐看向他。
啊!?
还有其他线索没有被发现?
痕检则不由紧张了起来。
这属于是他的工作没做好,不得挨骂吗。
也丝毫不怀疑陈末是否有吹嘘的可能。
因为他心中的末哥,不是吹牛的人。
紧张GIF!
陈末走到厨房两米前的一个位置,这里距离地上的血迹挺近的,只有一个胳膊的距离。
缓缓蹲下身,指着浅到几乎肉眼看不出来的半个脚印。
能发现这个脚印,得益于他LV5的痕迹勘查。
这技能他一直升级,这还是头一次派上用场。
果然,不是技能没作用,只是等级不够高。
LV4之前一直没什么作用,昨天刚升到LV5,今天就发挥出了作用。
“咦,还真有啊!”
痕检拿着放大镜,看了好半天才好不容易看清楚了半个脚印的轮廓。
此刻他的心情已经不是担心被责骂了。
而是惊讶于,他拿放大镜都看的不够清楚,末哥用肉眼是咋看到的。
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,一个嘴,你咋就那么厉害呢!
“陈末,你这...我都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了。”
龙皓也是拿着放大镜,找了大半天才找到。
怪痕检吗?
这应该不能怪吧。
只能说陈末的眼睛有点离谱,堪比眼珠子增加了放大镜的功能。
“我也是找了很久才找到的。”
陈末懒得解释,随便找了个理由就糊弄过去了。
“根据这个脚印看,人贩子临走前应该是做过清扫工作的,当时他站的位置应该就是这里。”
“啤酒瓶砸在头上,然后流出这摊血迹。”
龙皓点头,听着陈末的分析。
等等...
面露惊讶,他听到了什么,人贩子站在这里,然后啤酒瓶砸在他头上,然后流下了血迹?
“你什么意思,血迹是人贩子的?”
“孩子才四岁啊!”
“不对,四岁的孩子也有丢啤酒瓶的能力。”
“但也不对啊。”
龙皓感觉自己的思维被陈末给带乱了。
刚才不是在思考,血迹是孩子的吗?
因为不听话,然后被人贩子打的。
怎么又因为一个脚印外加旁边的一摊血迹,就直接推翻了之前的猜测呢。
“我之所以判断凶手站在这里被砸的,是因为他当时应该有一个躲避动作,你可以理解为啤酒瓶向你飞来,作势躲避。”
“所以呢?”
“所以正常人,在这个时候脚部会不自觉的用力,就像你蹲下时的刹那,脚也在用力。”
“而人贩子擦掉了其他鞋印,只有这个是最深的,他擦掉了,又没完全擦掉。”
龙皓听着分析,不自觉的就做了个躲避的姿势,确实有一个脚在用力,心中暗道有道理啊。
尤其是,再结合一旁的血迹。
这么说,人贩子当时并没有完全躲开,便出现了这摊血迹。
“可是他为什么不连带着把血迹也擦掉呢?”
“偏偏留下这些又是什么意思?”